离婚财产可以分期付吗?

来源:网络收集 发布时间:2018-11-18 浏览: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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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财产可以分期付吗

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思表示,以双方约定就可以了,如果是协议离婚,可以由双方就财产的分割进行协商处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会判决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如果判决一方给另一方财产,那么都会一次性支付,除非对方同意。

这个主要依据对方的态度决定,法院判决的离婚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属钱款能否分期付要看对方是否同意的,如果对方同意的,则可以分期付款;如果对方不同意的,则仍应该按照判决所确定的日期内和方式付款。如果对方不同意分期,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履行生效的法院判决,如果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关于离婚赔偿程序,新《婚姻法》无明文规定。所以离婚赔偿程序既适用于行政登记离婚程序,也适用于诉讼离婚程序。因为,基于婚姻法的私法性质,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中途选择离婚的并不少见,而对于离婚,大家都会比较关系离婚财产的分配,离婚财产可以是双方协商或者由法院来判决,在法律中是没有分期付款的,但是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双方都同意的那么法院也会判离婚财产分期付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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