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强制执行几率是怎样规定的?

来源:网络收集 发布时间:2018-11-19 浏览: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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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财产强制执行几率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后财产分配完毕,若不按判决执行,在判决书下达之日起15日后,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程序,到执行环节与法官沟通,配合即可。强制执行就是执行被申请人个人名下的所有财产,包括在他名下的房屋。法院执行房屋后可进行拍卖,变现金后给付申请人(你本人)。

二、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应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下列文书:

l、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书,民事调解书,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以及台湾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三、法院强制执行的话,会怎么做?

1、法院会执行属于他的所有财产,包括房产、存款、工资、其他财产等,能折价的折价能拍卖的拍卖、能划扣的划扣。

2、如果他仅有这套唯一的住房、又不是豪华别墅:法院只能暂时查封该房、却不会拍卖用来还您的钱:因为,法律有明确规定,在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时,必须给被执行人保留必须的生活用品,相关规定如下:

(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离婚诉讼案件法院一旦判决,当事人双方都应该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判决的结果执行,尽早完成财产的分配,避免再生纠纷。但如果一方拒不执行,另一方可在判决书下达15日之后的两年之内,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获取自己应得的那部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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