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房屋过户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婚姻律师解答

来源:网络收集 发布时间:2018-11-21 浏览: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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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离婚房屋过户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由于离婚的法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离婚房产过户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准备的材料也有区别。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协议,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结束婚姻状态的一种离婚方式。如果是协议离婚,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办理要带的带材料有:(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2)离婚证及复印件;(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4)房产证;(5)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未达成协议,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的离婚方式。如果是诉讼离婚,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办理要带的带材料有:(1)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2)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4)房产证。

二、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需要包括什么内容?

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需要包括的内容有:

1、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必须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以离婚为目的签订的协议书,不叫离婚房产协议书。因此,如果双方未能离婚,则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3、所需分割的房产的具体情况,面积、地址、门牌号、产权证书等等情况。

4、对夫妻房产如何分割的具体描述,如,房产归属于哪一方,并对另一方有何种补偿。如果不是一处房产的,则需要对每一处房产都要进行详细分割。

5、房产何时分割,交付方式。未取得房产的一方何时搬出该房屋。

6、违反协议的责任,违约金的数额及时间要求,双方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对于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中的违约责任一定要约定清楚,不要因为面子留下后患。另外,在签订好房产分割协议书后,及时去办理过户。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在签订离婚房产分割协议时,应注意避免用模糊、笼统的字眼。应将房子的信息详细记录,并将分割方式写清楚,以及分割的时间,最好是加上过户的时间。

总之,协议离婚时就房屋过户问题,夫妻双方应备齐各自的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土地证、结婚证等资料后便可一同前去办理,需要注意的是,服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的房屋过户不属于房屋买卖行为,是不需要缴纳契税等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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