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没有结婚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婚姻律师解答

来源:网络收集 发布时间:2018-11-23 浏览:768

专业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夫妻没有结婚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的相关法律咨询解答。婚姻问题法律咨询请找专业离婚律师。

结婚证在结婚之前就是我们需要进行办理的,结婚证的办理是双方都同意的都是自愿的情况才会办理,所以说结婚是两厢情愿的事情。但是在生活当中很多的结婚家庭是没有结婚证的,没有结婚证在离婚上肯定会比有结婚证的麻烦,一般都是按照同居来讲进行财产分割。那么如何分配?

一、没领结婚证怎么离婚

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二、同居期间的财产怎样分割?

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种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

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2001年实行的《婚姻法解释(一)》已将“非法”二字删除,称为“同居关系”。据此,司法实践中,法院审理分割同居财产案件时,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成为对于同居财产分割的惯例。

适用此条规定,需要把握三个要点:

第一,双方同居生活期间。

第二,“共同所得”。构成共同所得,也要具备二个条件:一是双方共同生活,这是形成共有关系的基础;二是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这是产生共有关系的前提条件。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构成共同所得,否则应视为个人所得。

第三,“一般共有”。即共同共有,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房产,不管双方的出资多少,双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但是,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第103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该条规定,虽然不是针对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作出的规定,但是,《物权法》的颁布实施,使司法实践中对于同居财产的分割惯例受到了否定。

对于夫妻没有结婚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的问题我们国家是有着非常明确的说明的,对于没有结婚证的情况的婚姻是不会受到我们国家的法律保护的,所以说并没有实实在在的婚姻,分配财产的时候也应该是需要在同居关系上来进行均等分割。

以上就是关于夫妻没有结婚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的相关法律知识,更多婚姻法律知识,请在本网浏览,或者直接咨询律师。

相关阅读

相关阅读

关于二婚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割?婚姻律师解答

广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事务所的收费规定是怎么样的?婚姻律师解答

诉讼离婚财产保护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婚姻律师解答

离婚财产保全书怎么写?婚姻律师解答

关于生活中离婚财产有哪些?婚姻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