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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男朋友结婚了,打算买房,现在成都这边买房有条件限制,我不是成都户口,社保也没买满2年不具备买房条件,所以买房时也不能加上我的名字,我们是打算公积金贷款买房,那这样买的房子没有我的名字也算是婚后共同财产吗?
婚姻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夫妻在婚后购买的房产都是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如果你们夫妻本身有格外的约定,如双方明确约定婚后一方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了一方名下的属于个人房产,这其实也是可以的。所以,即使在买房的时候你不满足当地的购房条件,无法用夫妻名义共同买房,但其实这样的房产也是会认定属于你们夫妻共有的。之后符合条件了,也是可以申请在房产证上面加上你的名字。
对于夫妻共同的房产,你也是享有所有权的,也就是说从法律角度来讲,你可以对该房产进行处分,但实践中价值如此大的财产,在进行处分的时候,往往需要夫妻双方共同进行才可以。
要是有特殊约定属于对方个人房产的话,虽然你不能享有部分产权,但对于房产在婚后的增值部分,如果日后打算离婚的话也是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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