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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虽然平时只是夫妻间话语的事情,但如果真的是离婚就需要经历很多的手续才能够将他们的法律关系彻底解除,尤其是在分配好房子的归属之后就需要将原本是两人的名字的房产进行过户,但是很多人会问,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双方到场吗?
一、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双方到场吗?
没有任何规定,双方在离婚后,一方办理房产过户,另一方必须配合。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可单方面办理过户手续。当事人需要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
房产过户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综上所述,其实房产在法律上必须在政府机关上登记名字才能确定房屋的所有权的归属,但是并没有法律作出明文的规定要求过户手续也必须要两人都到场才能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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