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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可能有些人房子的贷款偿还完毕的那一天,就感觉人生这大半辈子就都过去了。因为跟银行贷款的时候有些约定的是十年、十几年,甚至有20年的。但并不见得两个人的感情就能够经住时间的考验,所以有些人在离婚的时候特别担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贷款吗?
一、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贷款吗?
1、如果是贷款人本人不变,只变更相应的个人信息,如改名换身份证、换电话号码等信息,只接去原银行房贷中心申请变更个人信息即可。
2、如果是要变更贷款人或产权人,如:离婚财产分割、原产权人死亡继承、或要出售给他人等原因变更的,则无法直接变更,需要将欠银行的贷款结清,再办理过户交易手续。
二、离婚房产有按揭能否更名?
按揭房屋过户前必须付清银行贷款 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
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但由于转按揭手续非常麻烦,目前多数银行已经停办此项业务。为此,银行给出两种建议,
1、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
2、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
一般采纳第二种方式的居民较多。 此外,一方当事人单方申请登记,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过户:一是若离婚协议上明确了房产归属和单方办理手续时,可以凭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身份证及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单方办理归并手续;二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凭协助执行通知书、离婚协议书、离婚证、登记申请书、身份证及房屋产权处复印房证存根,才可办理单方房屋归并手续。
三、离婚时夫妻共同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 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 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有的时候产权也是在自己名下的,那贷款还是一个人照常偿还即可,如果产权归另一个人,那也没有人傻到会白白的去给对方偿还贷款吧。所以只要房子有贷款,但是产权发生变更的几乎都要对房子的贷款相应的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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