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离婚房产保全申请书?婚姻法律咨询

来源:网络收集 发布时间:2018-11-28 浏览: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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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关系到双方的切身利益,在办离婚之前,女方发现男方擅自转移家庭财产,变卖房产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及时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申请房产保全,要写一份申请书,交给当地基层法院。那么,如何写离婚房产保全申请书?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如何写离婚房产保全申请书?

离婚房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___

被申请人:___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离婚纠纷,于____年___月___日向贵院起诉立案(或申请人即将提起诉讼)。

被申请人有损毁(或隐匿)诉讼争执标的物的可能(或其他原因),为此,申请给予财产保全。

申请的事实根据和理由如下:

事实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目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6年 月 日

二、财产保全的范围是什么?

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

《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采取保全措施,只能在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范围内,才能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实现,也避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三、申请财产保全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综上所述,房产是离婚财产中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一方发现对方有转移资产之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在离婚房产保全申请书中,写清申请人及被申请人姓名、房产的具体位置、产权证号,申请保全的事实和理由等。当然,申请财产保全不是免费的,需要当事人承担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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