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离婚财产的强制执行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婚姻法律咨询

来源:网络收集 发布时间:2018-11-28 浏览: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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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就会有财产分割,分割之后,当事人应该根据法院审判的结果事实分割的行为,比如要给一方多少钱作为赔偿,但是现实生活中,并没有这么简单,会有一些行为人不按照法律规定的,实施给付义务,或者逾期,还没有要给付的意思,所以法院就可以强制执行。那么对离婚财产的强制执行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对离婚财产的强制执行

如果是诉讼离婚

可依据判决书,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998)

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

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如果是登记离婚

由于离婚协议书不是法院强制执行的对象,所以需要先起诉请求法院对协议书进行确认。

只有法院确认了协议的效力,才能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998)

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

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

出的仲裁裁决;

(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1、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

3、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一方有经济困难的,可在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婚前财产婚后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财产夫妻债务离婚财产分割夫妻财产协议

夫妻婚内出轨财产怎么分割

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

婚外情财产如何分割并不像大家想象的那么难,也不像文中所写的那么简单。如何认定对方是否重婚、是否是与他人同居的行为,都是认定的难点。主要原因在于证据的收集。因此,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的,可以选择在律师的帮助下收集丈夫出轨的证据,证明丈夫具有婚外情的情况,且婚外情的情形是属于可以影响离婚财产分割的行为。

对离婚财产的强制执行,一般可以把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履行义务的行为人的一些财产变卖,比如房子,或者车子等,如果说只有一套房子,那么法院一般不会执行拍卖,而是会把产权进行抵押,从而办理公证,可以防止对方变卖该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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