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又该如何分配婚姻法律咨询

来源:网络收集 发布时间:2018-12-01 浏览: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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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同居不领结婚证的情侣很多,那么如果接触情侣或是同居关系,在同居期间共同购买的物品如何分配呢?即:没有结婚证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又该如何分配。法律条例规定未领结婚证的同居属于“无效”婚姻,是不受《离婚法》财产分割法律条例保护的,那么这种情况又该如何处理呢?

一、没有结婚证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1、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叫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是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登记便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四条 规定: 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二、没有结婚证,解除同居关系后财产该如何分配?

1、最高院对同居生活的财产处理解释: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2、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关系存续期间,由共同生产取得的债权或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债权或所承担的债务纯属个人支配,则另一方对此不享有权利亦不承担义务。

3、同居关系的财产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的很明确: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 规定: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5、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规定:解除非示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6、综上,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基本上与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是相同的,适用法律也基本上是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

综上所述,针对没有结婚证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根据法律条例可认定为:不是夫妻共有财产,但是一般共有财产,分割财产时,证明是同居关系,则基本上可以根据婚姻法的条例进行分配,如拥有小孩还应要求抚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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