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子在孩子名下可以吗?婚姻法律咨询

来源:网络收集 发布时间:2018-12-01 浏览: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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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一件很遗憾的事情,有时候夫妻双方因为财产撕破脸,而有些则更多的为了孩子的未来考虑,将财产给孩子。那么,离婚房子在孩子名下可以吗?相关法律有没有详细的规定?接下来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离婚房子在孩子名下可以吗?

一般是可以的。只要双方协商同意就行。但房屋产权登记在孩子名下以后,父母就不能随意处置该房产了。

先做监护权公正,然后由监护人帮忙过户.

过户方式有两种,赠予或者正常买卖程序。赠予,需要先做赠予公正,然后持赠与公证和监护权公正及产权信息去交税(契税3%)过户。

买卖,先做孩子的购房资格申请,申请资格核验过了,网签,然后再交税过户。

二、孩子名下房产离婚后归谁

一方面,根据有关房屋产权管理的规定,只有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人,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从中可以看出,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产权人只能是该未成年人。

另一方面,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八条和第一百二十九条分别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定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

因此,以小孩名义购房写房产证上写的是小孩的名字,则小孩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作为父母的夫妻均无权处分。

一般来讲,孩子名下的房产原则上产权人就是小孩,夫妻双方均无权处分,也就不可请求分割。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则获权和孩子一起居住在这套房子里,但是另一方不得请求分割,更不能以放弃房子产权为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否则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因此孩子名下房产,夫妻离婚后是无权进行分割的。

从上文中,我们了解到,离婚房子是可以放到孩子名下的,是根据监护人的一些协议,律师应该会帮助双方拟好协议。以上就是关于“离婚房子在孩子名下可以吗?”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本站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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