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夫妻双方的离婚财产不给怎么办?的相关法律咨询解答。婚姻问题法律咨询请找专业离婚律师。
当夫妻双方离婚时,痛快决定,毕竟夫妻一场好聚好散,不要为了各种利益,吃相太难看,让别人看不起。那么,离婚财产不给怎么办?有哪些部门可以帮助到您?我国婚姻法有没有具体的规定?下文是为大家整理出来的相关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离婚财产不给怎么办?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是在民政部门离婚,需要先到法院确认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然后再申请执行。可以起诉离婚 分割夫妻婚后共同财产
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1. 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 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而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 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2. 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生产、经营的收益;3. 知识产权的收益;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般而言,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但你们也可以订立财产协议,对财产归属和分割进行约定,后期要分割财产时会按照你们的协议处理。
二、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从上文中,我们了解到,离婚财产不给的话,是可以通过法律武器维护个人权益的,比如说起诉对方,找民政局寻求帮助等,以上就是关于“离婚财产不给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如果您对该问题还有疑问,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具体也可当面咨询。
以上就是关于夫妻双方的离婚财产不给怎么办?的相关法律知识,更多婚姻法律知识,请在本网浏览,或者直接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