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关于房产首付是怎样规定的?婚姻律师解答

来源:网络收集 发布时间:2018-12-02 浏览: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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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现代生活当中房屋一般一次性付清,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很多人都会选择向银行,然后再慢慢的缴清接下来的钱。但是每个地方关于房屋需要付的首付的比例是不一样的。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晰的了解一下新婚姻法关于房产首付是怎样规定的?下面为大家介绍。

一、婚前一方支付首付的房产归属

1、婚前男方按揭买房,以男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仍由男方以个人财产还贷,房屋登记于男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2、婚前男方按揭买房,以男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男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款项及房屋增值部分,由甲方给予女方补偿。

二、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首先明确的是我国关于房产,它主要涉及到的是以后离婚的时候房产归谁的问题。因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是由一方付的首付,那么。离婚的时候,付首付的这一方可以优先得到房子,另外一方则会得到金钱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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