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房子小孩有一份吗?

来源:网络收集 发布时间:2018-12-06 浏览: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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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一直是最大的矛盾点,很多人因为财产分割问题导致最后对薄公堂。而有了孩子之后的财产分割问题更为复杂,现在很多人离婚时也希望能把最好的保障留给孩子,那么夫妻双方离婚房子小孩有一份吗?离婚时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下面就听听的看法。

一、夫妻双方离婚房子小孩有一份吗?

住房如果是婚后取得,或是登记夫妻俩姓名,住房就是夫妻婚后共有财产,夫妻俩可以在离异时,把部分或是全部产权过户给孩子。但是,给孩子房产,这个给,需要办理过户,才合法有效,需要交纳过户税费。而夫妻俩之间,相互更名房产,不需要缴纳税费,只有几百元手续费。

离婚之后,婚后夫妻双方所得归为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各有其份,但是之前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孩子归谁抚养应当尊重孩子的选择,于情于理应归能给孩子更好条件的一方抚养。这个房子是夫妻两人的共同材产,孩子没有为其做任何付出,因此没有享有权利

1、夫妻共同财产与自己的子女无关,只有遗产有关联。

2、如果你们夫妻协商愿意给孩子的话,那么孩子就有一份。

3、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一般都是一人一半的,除非有其他协议。

二、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婚姻法》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行呢?

1.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1.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1.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1.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1.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协议时应同时对债权债务进行分割,不得因离婚而损害他人和国家、集体的利益,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

综上所述,就是对于夫妻双方离婚房子小孩有一份吗这一问题的具体解答,我们可以看到,其实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真心想要把房子给孩子并不是一件特别难的事情,而且很多时候这一做法也的确是减少了矛盾的产生,对夫妻双方都相对公平,对于孩子,尤其是未成年的孩子的未来也是一个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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