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冻结什么时候申请书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离婚律师解答

来源:网络收集 发布时间:2018-12-16 浏览: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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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代这个社会,财产指的是人们所拥有的对一个物品的所有权以及财产性的利益。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离婚财产最为重要,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在我国离婚财产冻结什么时候申请书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财产冻结什么时候申请书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般情况下需要等案件审结后如诉讼结束、判决生效即可解冻。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诉前保全的实质条件是在利害关系人与他人之间存在争议的法律关系所涉及的财产处于情况紧急的状态下,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有可能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不可弥补的损害的现实危险。

二、财产保全的具体程序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后,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裁定解除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担保。为了平等地保护当事双方的权利,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担保主要采用财物担保的形式,提供担保的财物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金额。也可以担保公司提供诉讼担保的形式,向法院提供担保。

3、裁定。人民法院接受申请人的申请后,对诉前财产保全,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对诉讼财产保全,情况紧急,也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但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财产保全措施解除的原因: 第一、 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15日内未起诉的; 第二、 被申请人依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 第三、 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 第四、 人民法院确认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意见成立,而作出新裁定,撤销原财产保全裁定的; 第五、 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判决的义务,财产保全已没有存在意义的。 此外,对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一次冻结的有效期为6个月,如果超过了6个月,而人民法院没有裁定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原冻结措施自动解除。

5、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想要了解这个问题,首先需要知道一下这个问题的前提也就是背景,冻结离婚财产主要是为了防止离婚财产的不当减少,从而损害其中一个人的利益。其次,一般是在一个案件审理完毕之后进行申请的,比如说诉讼的结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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