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子给了女方但没过户怎么办理?离婚律师解答

来源:网络收集 发布时间:2018-12-17 浏览: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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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在我们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离婚的人数又不在少数,通常在离婚过程中需要法律的手段再进行解决问题,离婚房产的分割有时候会给与子女,在过户的过程中需要办理相关手续,那离婚房子给了女方但没过户怎么办理?下面就详细介绍。

离婚房子给了女方但没过户怎么办理?

一、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

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2、《离婚证》;

3、双方《身份证》;

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步骤:1、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2、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便更手续。

二、按揭贷款已还清的:

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三、离婚房屋过户手续费:

税类: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四、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

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五、注意事项:

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 在离婚时,离婚协议书可以签订,不过务必要到民政局盖公章,或者直接申请法院判决。如果是私下协商的离婚协议书,那么交易时双方都得到场签字。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生活中难免自己的权益被侵犯,如今在法治社会中我们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离婚问题已经是社会的主要问题,人们对离婚问题也是十分的关注,在解决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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