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价格自填时怎样定价的?离婚律师解答

来源:网络收集 发布时间:2018-12-17 浏览: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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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虽然我国政府出台了好多政策来抑制房价的增长,但是,房价目前的形式来看,还是难以降下来。但是,房价再高,那也是大家安身立命的必需品。所以,对于大家来说,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都需要对房子进行处理。房产分割时,有时会按照房价来分割。那么,离婚房产价格自填时怎样定价?

一、离婚房产价格自填时怎样定价?

1、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

2、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法院是不会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因为基本的住房需求,必须得到保障,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 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贷款部分减去。

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首付15万元,贷款35万元,现值60万元(评估价),未还贷款30万元。按以下公式分割,60万元的现值减去30万元贷款等于30万元,30万元为可分割部分,每人可分得15万元。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屋的一方付给另一方15万元,取得房屋的一方单独偿还剩余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二、离婚时房屋评估怎样收费?

1、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实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2、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50%计收评估费,清产核资中的土地价格评估,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30%计收评估费。

3、普通咨询报告,每份收费300-10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员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

4、房屋租赁代理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分档累进计收:

500万元以下2.5%

501-2000万元2%

2001-5000万元 1.5%

5001-10000万元 1%

10001万元以上 0.5%

实行代理的高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成交价格总额的2.8%。

5、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对委托人的口头咨询,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

其实,大多数人在对房产分割的时候,房产属于不动产,分的时候不能分成两半,只能按照房子的定价分取金额。在对房产定价的时候,为了使双方的利益都不受损失,大家最好还是让评估公司做一个房产的评估以后,再填写房产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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