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咨询:2018离婚房产分割规则是怎样的

来源:网络收集 发布时间:2018-12-21 浏览: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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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对房产的分割其实也是对财产分割的一部分,只不过因为房产的价值很大,因此也就导致格外的引人注目,同时也是很多离婚夫妻争夺的焦点。按其实在对房产进行分割的时候也有一定的规则,那到底离婚房产分割规则是怎样的?接下来,婚姻律师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2017年离婚房产分割规则是怎样的

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房屋分割的原则是,在坚持男女平等的前提下,照顾、保护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具体有如下规定:

(一)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三)双方对夫妻共同房屋的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四)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当事人仍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房屋。

(五)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的除外。

二、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

所谓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是指夫或妻一方婚前(以结婚登记日为准)的房产或法律明确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房产,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房产。

主要是指:

(一)一方结婚登记前已经取得取得全部产权或已经交付全部购房款的房产;

(二)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

三、夫妻共同房产

所谓夫妻共同房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即从男女结婚之日起,到夫妻离婚或配偶一方死亡时为止。

主要是指:

(一)婚后以双方或一方的收入和财产购买所得的房产;

(二)婚后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房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实践中,在离婚分割房产的时候,对夫妻共同房产的处理和对夫妻个人房产的处理是不一样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只能对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部分作出分割。但其实离婚房产分割也有自己的规则,尤其是在夫妻诉讼离婚的时候,具体离婚房产分割规则是怎样的,上文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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