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咨询:女方出轨男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9-06-10 浏览:680

专业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女方出轨男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的相关法律咨询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女方出轨男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出轨这个问题上,无论男方出轨或者女方出轨,法院在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对无过错方酌情多分,同时无过错方也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任意一方违反约定时如何处理的条款也要写。协议越详细对双方越有利,可以节省纠纷出现后花费的时间。也可以把每一项财产单独列出,写清来源和处理方式。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其次,必须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离婚而分割财产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4、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7、违反协议的责任。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一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张××,男,19××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省XX市××××××,身份证号码:××××××××××××××××。

李××,女,19××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省XX市××××××,身份证号码:××××××××××××××××。

我俩于XX年X月X日注册登记结婚。婚后由于双方各自支配自己的收入,各买各自所需的物品,为了免除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经夫妻双方协商,就结婚之日起至签订之日止婚姻存续期内各自所买的财产作如下协议:

1、××年X月年购得位于XX市××区××××住房一套(房屋处于李××所在工作单位内),房产证号:长房权证××字第××××号,×室×厅,×平方米,为李××单独购买,房屋产权归李××单独所有,张××无任何所有权利。

2、将来王××父母去逝后所留财产,归王××单独所有。

3、婚姻存续期内双方独立支配自己的收入,如一方有必要理由需要向另一方借钱,债务方应立借条为凭。所借款项,必须在婚姻存续期内偿还给对方。

4、婚姻存续期内一方对外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属一方个人行为,由当事人一人负责偿还,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5、本协议内容适用于婚姻存续期内签订之日后的行为。

6、签订之日后婚姻存续期内所购财产,以支付价款一方为所有人。如属共同购买,双方另作协议。

7、本协议生效后,如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二

男方:__,__族,__年__月__日生,住址__,身份证号

女方:__,__族,__年__月__日生,住址__,身份证号

协议双方已于__年__月__日在__市__达成离婚协议并登记离婚,现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对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如下:

1、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坐落于__市__路__小区__号__层__室的房产,离婚后属于__方的共有份额归__方所有。

2、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上述房产向银行抵押借款所产生未偿债务,离婚后由__方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3、本协议生效后,如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男方:

年__月__日

女方:

年__月__日

综上所述,对于出轨问题,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判过错方少分得离婚财产,而且无过错方也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在婚姻法中其实对离婚财产的分割都会要求均等分割,但同时也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会判一方少分或者不分的共同财产。

女方出轨男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法律具体规定上,我国跟大多数国家一样,将财产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并分别适用不同的原则。只是我国与外国对动产和不动产的范围上认定有所不同。但是,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动产适用受理法院所在地法。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因我国《民法通则》规定适用我国法律,因此适用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的规定,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由于各国对不动产的法律强制性规范互有异同,对不动产的处理只能以不动产所在地国为限。即对共同财产中的不动产的分割,我国法院的裁判内容只对位于我国的这一部分不动产具有执行力,即使裁判涉及了位于国外的不动产,在国外执行我国法院的裁判时也会有很大的困难。比如有的国家对执行外国法院裁判规定必须重新起诉,有的规定须申请执行令,还有的干脆规定一律不予承认,这种状况反而进行了程序倒流,如果在外国还有部分不动产,可以待人民法院的离婚裁判生效后再另行在该不动产所在地解决不动产纠纷。

同样,如果双方在外国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涉及不动产在中国尚未分割,只能首先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的效力后,再依照我国法律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申请对原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进行分割。 涉外离婚适用的程序虽然与我国审理普通离婚案件时有所不同,但是,由于涉外离婚是一个特别程序,在特别程序没有作出规定时,还应以普通程序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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