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咨询:财产分配规划应注意事项是什么?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9-06-10 浏览:709

专业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财产分配规划应注意事项是什么?的相关法律咨询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财产分配规划应注意事项是什么?

财产分配规划应注意事项主要是:

1、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分。

2、遗产与家庭共同财产的区分。

3、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和整个家庭所欠的共同债务的区分。例如,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的债务虽然是以其个人名义所借,但用于家庭消费的,应认定为家庭共同债务。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在公民去世的时候必然会留下一定的财产并交给在世的亲人分割的,但是在分割的过程中也总是因为个人想要多分的心思而导致很多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所以法律就在财产的分配上提出很多的事项需要所有人的要注意的,比如财产的性质需要首先区分清楚。

财产分配规划应注意事项是什么?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一、一方同意离婚财产分配会进行吗?

可起诉离婚并要求损害赔偿,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家庭暴力,则可能判决离婚,《婚姻法》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依据此条款,如夫妻双方不能达成一致,任意一方可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关于财产问题,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配,关于彩礼问题,如果你们已经领取了结婚证,而不是仅仅办理了酒席,仅是同居关系,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你们的情况不属于上述规定之一的,一方的彩礼一般不予返还。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四)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财产分配建立在双方同意离婚或者已经办理离婚的基础上,一般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不予平分,仍然属于个人所有,共同财产方面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以及法律分配,这是婚姻法修正过的结果,更加具有公正性,更容易让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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