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一方提出离婚房产没有提出分割是合理的吗?的相关法律咨询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一方提出离婚房产没有提出分割是合理的吗?
一方提出离婚房产没有提出分割只要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都是合理的,受到法律保护的。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遵守的原则包括: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公平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等。
二、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一 ) 工资、奖金; ( 二 ) 生产、经营的收益; ( 三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四 )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五 ) 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 具体来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 “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在职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 “奖金”是除工资总额的劳动报酬外,由国家、政府等权威组织,对特殊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特定主体,给予一定货币数量的奖赏,如运动员名次奖、科研成果奖等,这些奖金应当归入夫妻共同财产。
(2)、生产、经营的收益。 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新《婚姻法》加强了个人财产的保护,这就涉及到夫妻个人财产的投资经营收益的归属问题。我国法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后所得共同制,那么,婚后所得(包括个人投资所得)如没有合法约定,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一方提出离婚但是对于房产却没有提出进行分割的要求的,只要是双方在离婚进行协议时对于这项内容达成一致,就是合理的。我国的婚姻法在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都是建议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只有在协商解决无效的情况下才会到法院通过起诉的方式解决。
一方提出离婚房产没有提出分割是合理的吗?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许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争夺,如果双方协议一致的话可以就夫妻共同财产签订一份协议书,以此来对财产分割做出处理。那大家知道怎么写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方面的内容吗?
一、怎么写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
夫妻协议离婚的,关于财产问题是必须要协商好并写进协议书里的,关于怎么写的问题,下面提供一个离婚协议书范本,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离婚房屋分割协议书(范本)
协议人:张某某,(基本信息)
协议人:李某某,(基本信息)
协议人张某某、李某某双方于××年×月×日在××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决定协议离婚。现双方就协议离婚一事达成如下条款:
一、张某某与李某某自愿离婚。
二、子女由一方抚养,另外一方每个月支付800元的抚养费。
1、抚养费包括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用等。如果子女抚养期间产生一次性大额支出的,双方再协商解决;
2、抚养费支付时间和方式,如果一方不能够按时支付的,每天加收3%的赔偿金。
3、抚养费支付到子女年满18周岁,超过18周岁以后,确实由必要支付抚养费时,双方协商确定数额和支付时间;
4、离婚后一年内子女户口迁到一方,另一方应协助办理,如果不协助,则赔偿损失 元人民币。
5、离婚后另一方户口一年内迁出,如果超过该时间的,按日支付补偿金 元。
6、婚后,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子女的姓氏,擅自改变的,应及时恢复原来的姓氏,并一次性支付赔偿金 元。
三、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如下:
1、房屋几套,分割办法,产权过户手续的办理,不协助办理手续时按日支付补偿金xx元;
2、存款有几笔,存款银行、帐户、数额明细,分割办法;
3、双方经济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情况和分割办法;
4、家具电器、贵重物品、古玩字画的清单,分割办法;
5、股票、基金开户情况,股票数量和市值,分割办法;
6、汽车数量和产权人,分割过户办法;
7、公司股权和分红分割办法;
8、知识产权的种类和数量,财产权益的分割办法;
9、投保险的种类和数量及分割办法;
10、赠与财产、承包经营收益、继承财产的数量和分割办法
11、其他投资、财产,分割办法。
四、夫妻共同债权及债务:
1、双方共同债权几笔,债权数额,债务人名单和联系方式,分割办法;
2、双方共同债务几笔,债务数额,债权人名单,债务分担办法,一方不及时清偿债务造成另一方损失的,一方赔偿损失 元。
五、探望权行使办法:
1、探望子女的时间;
2、探望子女的方式;
3、探望子女的地点;
4、爷爷、奶奶探望权的行使;
六、其他问题约定:
七、本离婚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的相关内容,相信大家看了整理的文章,一定能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一个有效明确的约定,同时也希望本篇文章能为大家提供一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