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没有监护人的危害有哪些?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9-06-12 浏览:909

儿童自保能力弱,而法律切实规定儿童需要监护人。那么,儿童没有监护人的危害有哪些?轻的来说,没有监护人,这些孩子没有生存能力,自身生活成为问题;严重的话,没有接受应有的教育,还会扰乱社会秩序,成为社会的危害。下面婚姻律师将为您做出详细的分析。

一、监护人有哪些义务

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不受侵犯;抚养、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教育;在被监护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

对子女进行管理和教育,并对其民事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有义务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有义务配合学校对其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有义务教育子女不单独外出,不做有危险的活动,如游泳、滑冰、爬山等;有义务将子女的身体异常情况和不正常情绪通报学校,避免发生意外;有义务做好子女在脱离学校和家庭期间,如上学、放学路上和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有义务检查子女是否带有可能造成他人危险或生命安全的物品;有义务教育子女遵守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培养他们从小养成遵守纪律的良好习惯;有义务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制止、纠正子女可能会引发人身伤害的想法、做法和习惯。

按照《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没有父母或者父母丧失了监护能力,要依法明确其他有监护能力和监护系件的人承担监护责任,监护人员负有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初中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主要应承担如下义务和责任:

必须按时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入学;

必须保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让他们中途停学;

必须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长;

应按规定,交纳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杂费;(生活确实困难,无力支付杂费的家庭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减免)。

二、不履行监护义务承担哪些责任

根据198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

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

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

监护人在儿童的成长中扮演者非常重要的角色。他们的责任不仅是照顾他们的日常生活,还要保证他们的受教育程度,以及对他们的成长进行引导。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儿童的心理安全以及生理安全。所以,儿童没有监护人,势必会造成不小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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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母或继父是法定监护人吗

父母离婚后,小孩的监护权也发生了变化,如果一方再婚,继母或继父是法定监护人吗?他们也要履行同等的责任吗?一个全新的家庭可能会给小孩带来不适,为了减少小孩的不适和以后的难题,关于这个问题,为人父母的您一定要了解清楚。婚姻律师为您解除相关疑惑。

一、继母或继父是法定监护人吗

由于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不同于一般的收养情况,双方实际上已经共同生活。因此,收养法除了规定“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外,对继父母收养继子女几乎没有规定任何条件限制,被收养的继子女既不受“不满14周岁”的限制,也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这一规定的限制;所以,继父可以作为监护人。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 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如何确定监护人?

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符合法定监护人条件的,例如,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都有监护能力时,则应从监护人与被监护人是否有抚养关系,对被监护人是否更为有利因素考虑,由他们共同协商确定。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确定监护,应由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可以由一个人担任监护人,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数人共同担任监护人这个也就是说继父是不是监护人由你的亲生父母说了算

二、监护人的义务

1、保护被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根据《民法通则》第14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所代理进行的活动领域不限,较多地表现为诸如买卖、租赁、借贷等财产性质的活动,也可涉及一些人身性质的民事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如果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利益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继母继父是法定监护人同时还要履行监护权,但是由于每个家庭都有其特殊性,所以我们建议可以寻求一些适当的法律援助或是找到相关的律师进行咨询。最后希望每个离异家庭的小孩都可以在新的家庭里感到幸福和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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