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取保候审制度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9-06-12 浏览:717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制度也存在着法律上的缺陷,如下:

立法上的缺陷

1、未规定取保候审的审查决定期限及取保候审的申请的法律救济程序。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只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委托的律师,向羁押决定机关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但未规定羁押决定机关审查结束并告知申请人结果的时间和方式。申请人递交了取保候审的申请后,一切均由司法机关掌握,缺乏法律救济程序,从而使得一些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人被羁押,这也是造成我国取保候审比率较低的一个重要原因。

2、未规定保证金的限额和收取办法。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于收取保证金的数额以及收取方法,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无明确规定,从而给予决定适用者以很大的自由裁量权。由于没有相应的限制,极易导致权力适用中的滥用。在具体案件中,对保证金收取多少以及如何收取,均由办案机关自行决定,造成执行中的差异过大。

3、关于取保候审的期限法律规定不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由于该条对取保候审12个月的规定,是指三个机关重复使用取保候审的总时限,还是每个机关单独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时限并不明确,使得公、检、法三机关分别制定的实施细则,都规定每个机关可以重新计算取保候审的期限。这样,对于一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他可能被3次采取取保候审,期限可长达36个月。从而使得取保候审这种原本属于较轻的强制措施,事实上可能成为一项较长时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对于被取保人、保证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惩处制度不严格。根据我国有关司法解释,被取保人在取保期间故意重新犯罪或者有违反刑诉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仅规定没收保证金、上缴国库,缺少限制性较大、操作性较强的惩处措施。也就是说,对于弃保行为,最多是没收保证金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并没有实体上的法律责任。

5、虽然刑诉法规定了保证人和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但对执行机关如何监督保证人履行义务却没有相关的规定。由于上述原因,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的效果不好,弃保潜逃数量较多

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取保候审的对象和方式使用不当。一是对不应取保的人滥用取保手段;二是实践中保证人担保和保证金担保的“双保证”方式,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三是对同一对象反复取保候审。

2、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弹性过大。取保候审的审批不严,执行较为随意。对保证金的收取不规范,收取保证金的程序不当,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对保证金管理不严。

3、交接手续过简,诉讼程序脱节。目前,公、检、法三机关在案件移送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被取保候审的,除在相关法律文书中有所注明外,再无其他交接手续,致使取保候审在程序上脱节,取保对象未能随案变更取保机关,因而出现传唤不到庭,取保对象下落不明的情况,影响了案件的正常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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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吸毒的危害有哪些?青少年吸毒要负刑事责任吗?

青少年吸毒的危害有哪些?

1、对人体有直接毒害:长期吸毒对人体的毒害主要表现在中枢神经系统,同时伴有机体其他器官功能失调和组织病理变化。此时,人的主要症状有:精神萎靡、感觉迟钝,运动失调、幻觉、妄想、定向障碍和性功能障碍等。

2、对人体的免疫功能有严重损害。

3、戒断反应对人体的危害:许多人在没有钱继续购毒、吸毒的情况下,突然终止吸毒或减少吸毒量后,会发生严重的戒断反应及各种并发症,常常会引起死亡,甚至会因痛苦难忍而自杀身亡。

4、吸毒会引起很多并发症:

(1)静脉注射毒品:对人体的危害性最大,也最容易引起吸毒过量而死亡。吸毒者应用不卫生的注射器向静脉注射毒品,会导致各种疾病的感染,如细菌性心内膜炎、破伤风、败血症、横断性脊髓炎、病毒性肝炎,甚至艾滋病。调查表明,静脉注射毒品与艾滋病两者的并发率极高。肌肉或皮下注射毒品的局部:可出现感染、脓肿、色素沉着、疤痕硬结等症状。

(2)通过呼吸道吸毒:长期把毒品加温后吸入体内,会对呼吸系统造成恶性刺激,轻者易患气管炎,中者可导致肺炎、肺空洞、肺气肿和肺癌,有的人会发生脑白质变性。

(3)吸毒会发生精神障碍与心理变态:人在吸毒后表现最突出的精神障碍是幻觉和思维障碍。吸毒者的行为特点是一切围绕毒品转,甚至会为吸毒而丧失人伦道德。

青少年吸毒要负刑事责任吗?

吸毒,不负刑事责任。贩毒,年满14周岁才要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章第第十七条: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

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4、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019青少年吸毒如何预防?

青少年走上吸毒的道路,自己的原因占了很大的部分,所以在预防吸毒的时候,青少年本身更要积极主动地远离毒品,珍爱自身。通过对原因的分析,可总结一下几点对策:

1、认真接受关于预防吸毒的教育:有非常多的案例都是青少年在初次接触毒品的时候并不知道毒品为何物,不但没有远离,而是对它充满好奇。就在好奇的推动下开始吸毒,从此走上了不归路了。因此当社会上、学校、或者是自己的父母上自己介绍关于毒品的知识时,一定要认真接受。甚至可以自己主动地通过上网、翻阅书籍等方式了解毒品的知识。总之,一定要充分了解毒品的特性以及危害,这样才能让自己时刻保持警惕,远离毒品!

2、形成独立的人格以及树立正确的三观:通过分析数据可以看出,有些青少年即使知道毒品的危害,但在受挫折、空虚的时候会忍不住通过吸毒来获得精神支持。在骗子或者是朋友的鼓吹下也容易动摇自己的决心。这就是青少年自己本身就没有独立的人格,没有形成独立的自我认知。而一些把吸毒当成炫耀的方式、认为这非常酷,是高端人士才能做的事,把吸毒当成自豪的事,这就是三观不正了!因此,在预防吸毒的时候,青少年就需要形成自己独立的人格,不受他人的鼓吹,有自己独立的判断。还需要抛弃贪图享乐、热衷炫耀等不良的价值观。

3、慎重交友:社会学上认为同辈群体在青少年的社会化过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与同辈群体频繁的互动中,青少年极容易习得其他成员的价值观还有行为方式。同辈群体的亚文化、以及非正式的制约力都会对青少年形成非常大的压力,让青少年服从同辈群体的行为规范。如果自己身体有一群吸毒的朋友,那吸毒就会成为行为规范,如果你不吸毒就会和他们无话可说,被他们排斥。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服从就会脱离这个群体,可惜的是,很多青少年都会选择吸毒。因此,青少年一定要慎重地结交朋友,遇到吸毒的朋友一定远离。

在青少年自己努力远离毒品的同时,社会也需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为青少年成长创造条件!以下就从几个主题分析如何帮助预防吸毒:

1、家庭方面:父母应该负担起对孩子的教育责任,帮助孩子了解毒品的特性以及危害,才不会让孩子在好奇心的推动下吸毒。父母更应该给孩子足够的关爱,改进自己的教养方式,让孩子可以在家庭中获得足够的精神支持。

2、学校方面:学校在向青少年宣传毒品知识中担任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学校不能过度强调学习成绩的重要性,而忽略了对青少年关于毒品知识的宣传。对毒品的宣传不能过于形式,而是要让青少年真正地了解毒品。其次,在学校发现有不良学生有吸毒行为的时候,决不能不管不顾,而是要积极地介入。如果对学生太过放纵,必定会在学校形成不良的风气,这就可能导致越来越多的学生加入吸毒的行列。

3、社区:社区可以通过举办宣传活动,或者是发放下册子对家长以及青少年进行宣传。

4、政府:政府应该积极地承担在社会中宣传的责任,把预防毒品的宣传作为一种长期性的活动进行。还要对贩毒人员严厉打击,对一些吸毒场所进行查封,这样才能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风气,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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