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案件证人翻证原因与对策分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9-06-12 浏览:698

一般而言,挪用公款案件具有证据少,且隐藏较深,证据间关联性强而因果关系不明显的特点,如果证人、证据发生变化,定性就会有困难,因而会严重降低打击此类犯罪的力度。为此,必须高度重视对证人,特别是公款使用人翻证的对策研究。

一、证人翻证的原因。

1.挪用公款的犯罪分子在供认犯罪事实时,往往会想方设法去减轻自己的罪恶,逃避法律制裁,千方百计地通过各种途径去拉拢、引诱、威逼证人翻证。特别是对公款使用人来说,挪用人挪用公款是为了给自己使用而被治罪的,如实出证,顾虑重重,所以使用人或是出于义气,或者是惧怕打击报复,从而大多不出证或想方设法推翻自己已作的证言,甚至与犯罪嫌疑人订立攻守同盟,统一口径,从而给案件的审理工作造成极大困难,这种情况在久拖不立和取保候审的案件中尤为常见。

2.在侦查阶段,侦查人员往往偏重收集犯罪嫌疑人的有罪证据,而对犯罪嫌疑人的辩解和证人的解释不够重视,导致一些证据未能查证属实,致使证据链有缺口或证据证明力较弱,使得证人翻证有机可乘。

3.案件侦查终结移送起诉后,由于诉讼阶段的变更,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往往认为新的办案人员对案情了解不详,有机可乘,侦查阶段过后,他们有时间四处活动,利用关系网,编造虚假证言。加之律师在侦查阶段就已介入,而个别律师受经济利益驱使,不顾案件事实,规避法律,诱导证人翻证,作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言,给案件的审理设置障碍。

4.对于伪证、包庇行为打击不力。法律对伪证罪的规定局限于侦查至审判阶段,对初查阶段的伪证定罪无法可依,并且伪证罪往往在案件真相大白后才能确认,而真相大白后伪证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早已自动削弱,加之诉讼中,对多数不宜定罪的伪证行为不能及时处罚,从而造成证人对翻证行为毫无顾忌。

二、防止证人翻证的对策、措施。

取证是一项十分困难且繁杂的工作,为有效避免翻证现象的发生,须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充分收集证据,提高侦查质量。

在侦查工作中要全面、充分地收集证据,要重视证据的内容,重视侦查方法,重视发现线索。不仅要重视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和证人的真实证言,还要对犯罪嫌疑人的无罪辩解和证人的解释引起重视,并对其查证核实,从而堵住翻证的漏洞和缝隙。

2.加快办案进度,严格使用强制措施。

久拖不立、久侦不结的案件,客观上为犯罪嫌疑人和证人进行串供、翻证提供了时间,不及时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或轻易的取保候审,很容易给串供、翻证行为提供空间,所以要加快案件侦查进度,严格使用强制措施,从而减少串供翻证的机会。

3.抓住破绽,打消证人翻证念头。

证人翻证后,司法机关仍要全面、细致地分析案情和证据。由于证人翻证改变了客观事实的本来面目,总会出现难以自圆其说的矛盾和缝隙,可以抓住这些破绽,向其指出犯罪事实的客观性、真实性,客观事实的不可改变性,使其认识到翻证、歪曲事实是站不住脚的;指出只有查证属实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翻证的目的不可能得逞;并指出翻证是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有如实作证才是惟一可行之举,从而彻底打消他们翻证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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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吸毒的危害有哪些?青少年吸毒要负刑事责任吗?

青少年吸毒的危害有哪些?

1、对人体有直接毒害:长期吸毒对人体的毒害主要表现在中枢神经系统,同时伴有机体其他器官功能失调和组织病理变化。此时,人的主要症状有:精神萎靡、感觉迟钝,运动失调、幻觉、妄想、定向障碍和性功能障碍等。

2、对人体的免疫功能有严重损害。

3、戒断反应对人体的危害:许多人在没有钱继续购毒、吸毒的情况下,突然终止吸毒或减少吸毒量后,会发生严重的戒断反应及各种并发症,常常会引起死亡,甚至会因痛苦难忍而自杀身亡。

4、吸毒会引起很多并发症:

(1)静脉注射毒品:对人体的危害性最大,也最容易引起吸毒过量而死亡。吸毒者应用不卫生的注射器向静脉注射毒品,会导致各种疾病的感染,如细菌性心内膜炎、破伤风、败血症、横断性脊髓炎、病毒性肝炎,甚至艾滋病。调查表明,静脉注射毒品与艾滋病两者的并发率极高。肌肉或皮下注射毒品的局部:可出现感染、脓肿、色素沉着、疤痕硬结等症状。

(2)通过呼吸道吸毒:长期把毒品加温后吸入体内,会对呼吸系统造成恶性刺激,轻者易患气管炎,中者可导致肺炎、肺空洞、肺气肿和肺癌,有的人会发生脑白质变性。

(3)吸毒会发生精神障碍与心理变态:人在吸毒后表现最突出的精神障碍是幻觉和思维障碍。吸毒者的行为特点是一切围绕毒品转,甚至会为吸毒而丧失人伦道德。

青少年吸毒要负刑事责任吗?

吸毒,不负刑事责任。贩毒,年满14周岁才要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章第第十七条: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

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4、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019青少年吸毒如何预防?

青少年走上吸毒的道路,自己的原因占了很大的部分,所以在预防吸毒的时候,青少年本身更要积极主动地远离毒品,珍爱自身。通过对原因的分析,可总结一下几点对策:

1、认真接受关于预防吸毒的教育:有非常多的案例都是青少年在初次接触毒品的时候并不知道毒品为何物,不但没有远离,而是对它充满好奇。就在好奇的推动下开始吸毒,从此走上了不归路了。因此当社会上、学校、或者是自己的父母上自己介绍关于毒品的知识时,一定要认真接受。甚至可以自己主动地通过上网、翻阅书籍等方式了解毒品的知识。总之,一定要充分了解毒品的特性以及危害,这样才能让自己时刻保持警惕,远离毒品!

2、形成独立的人格以及树立正确的三观:通过分析数据可以看出,有些青少年即使知道毒品的危害,但在受挫折、空虚的时候会忍不住通过吸毒来获得精神支持。在骗子或者是朋友的鼓吹下也容易动摇自己的决心。这就是青少年自己本身就没有独立的人格,没有形成独立的自我认知。而一些把吸毒当成炫耀的方式、认为这非常酷,是高端人士才能做的事,把吸毒当成自豪的事,这就是三观不正了!因此,在预防吸毒的时候,青少年就需要形成自己独立的人格,不受他人的鼓吹,有自己独立的判断。还需要抛弃贪图享乐、热衷炫耀等不良的价值观。

3、慎重交友:社会学上认为同辈群体在青少年的社会化过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与同辈群体频繁的互动中,青少年极容易习得其他成员的价值观还有行为方式。同辈群体的亚文化、以及非正式的制约力都会对青少年形成非常大的压力,让青少年服从同辈群体的行为规范。如果自己身体有一群吸毒的朋友,那吸毒就会成为行为规范,如果你不吸毒就会和他们无话可说,被他们排斥。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服从就会脱离这个群体,可惜的是,很多青少年都会选择吸毒。因此,青少年一定要慎重地结交朋友,遇到吸毒的朋友一定远离。

在青少年自己努力远离毒品的同时,社会也需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为青少年成长创造条件!以下就从几个主题分析如何帮助预防吸毒:

1、家庭方面:父母应该负担起对孩子的教育责任,帮助孩子了解毒品的特性以及危害,才不会让孩子在好奇心的推动下吸毒。父母更应该给孩子足够的关爱,改进自己的教养方式,让孩子可以在家庭中获得足够的精神支持。

2、学校方面:学校在向青少年宣传毒品知识中担任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学校不能过度强调学习成绩的重要性,而忽略了对青少年关于毒品知识的宣传。对毒品的宣传不能过于形式,而是要让青少年真正地了解毒品。其次,在学校发现有不良学生有吸毒行为的时候,决不能不管不顾,而是要积极地介入。如果对学生太过放纵,必定会在学校形成不良的风气,这就可能导致越来越多的学生加入吸毒的行列。

3、社区:社区可以通过举办宣传活动,或者是发放下册子对家长以及青少年进行宣传。

4、政府:政府应该积极地承担在社会中宣传的责任,把预防毒品的宣传作为一种长期性的活动进行。还要对贩毒人员严厉打击,对一些吸毒场所进行查封,这样才能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风气,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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