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程序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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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高生律师武汉大学法学院毕业,从事律师工作10余年,现为广州市仲裁委仲裁员,人事法务专家。办理贩毒、故意伤害杀人、抢劫抢夺、诈骗走私、非法拘禁绑架、取保候审案200余件,办理婚姻继承、交通工伤事故、劳动合同经济合同案1000余件,有广泛的社会资源和丰富的执业经验.法学功底扎实."诚信-务实-高效-便捷"是其一惯服务宗旨."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其坚守的一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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