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保证书的格式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9-06-15 浏览:570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

网友咨询:

为什么取保候审一年届满后一个星期了相关部门还不下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呢其实当事人根本就没犯罪。

律师解答: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相关法律知识:

取保候审保证书的格式

我叫谢X国,性别:男,年龄:27岁,现址: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县XX乡XX马伴村179号,身份证名称:身份证,号码5301261978XX090XX,单位及职业:昆明赛X迈电气有限公司,联系方式:13678973XXX,与犯罪嫌疑人谢X琼是兄妹关系。

我自愿向增城市公安局作如下保证:

监督犯罪嫌疑人谢X琼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下列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

如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发生或者已发生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我即设法制止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如有违反,愿承担法律责任。

此致

增城市公安局

保证人签名:谢X国

200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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