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何为犯罪嫌疑人办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应当由嫌疑人自己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委托的律师进行申请,如果是公安机关拘留的话,应该向公安申请,如果到了检察院的话,就向检察院申请,写一份申请书,写明申请的理由,以及担保的方式,比如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然后交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审批即可。
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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