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限怎样规定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9-06-18 浏览:804

取保候审期限怎样规定

我是一名大专毕业生毕业实习时候去一家公司上班

后来整个公司涉嫌诈骗被警察查封了

公司100多个人都被抓了

我也被牵涉其中

被派出所的刑事拘留了30天后因证据不足而无罪释放

释放的时候到派出所

派出所的人让我交了1000块钱的保释金

现在算是取保候审

派出所的人说保释期是一年

请问解除取保候审的最短时间要多厂

律师解答: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的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附刑事案件各个阶段的办理期限

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期限

一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最长37天;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二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三审查起诉期限

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三审判期限

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3、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取保候审期限怎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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