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仅2人犯假冒专利罪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9-06-26 浏览:635
时报讯(记者朱小勇)假冒专利罪是刑法规定的侵犯专利权犯罪的唯一罪名,但广东全省法院至今仅受理此类案件2件2人。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近日到广东省视察,省高院在汇报时表示,专利授予门槛过低造成了创造性不高的专利大量存在。省高院提出,专利审判实务中目前存时报讯(记者朱小勇)“假冒专利罪”是刑法规定的侵犯专利权犯罪的唯一罪名,但广东全省法院至今仅受理此类案件2件2人。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近日到广东省视察,省高院在汇报时表示,专利授予门槛过低造成了创造性不高的专利大量存在。省高院提出,专利审判实务中目前存在不少法律适用的空白和难点问题,还急需立法和司法解释予以解决。例如,广州中院在审理江西某饲料公司与广东某猪饲料公司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中,反映的问题就非常典型,涉案“双胞胎”、“龙凤胎”两外观涉及专利仅仅是饲料的颗粒形状,很难适用美感标准。被告抗辩饲料的颗粒形状对禽兽并不产生影响,也没有人会将饲料作为工艺品进行摆设或欣赏,因此授予专利没有实际意义。法院虽然基于专利处于有效状态给予了保护,但对美感标准感到难以准确适用。在司法实践中大量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是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非法经营罪来定罪处罚的。“假冒专利罪”是刑法规定的侵犯专利权犯罪的唯一罪名,但广东全省法院至今仅受理此类案件2件2人。所以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侵犯专利权犯罪的刑事立法,加大打击侵犯专利权犯罪的力度,更好地保护专利权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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