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判缓刑机会大么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9-07-05 浏览:910

所谓取保候审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取保候审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共同对象,是将取保候审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中介。如果没有客体就不可能形成取保候审法律关系。

法律咨询:取保候审判缓刑机会大么

律师您们好,我因为上个月盗取了3辆电瓶车,而被当地派出所抓紧看守所。现取保出来。事情是这样的,8月23日那天我和一个同案犯一起,我找了一个钥匙正好打开一辆电瓶车,他叫我骑走,然后在一个浴室的门口转交给他,那我就照做了,后来就和他一起去当铺当了330元钱。第二次8月24号中午我再网吧吧台上又捡到一把钥匙带报警器的钥匙的,我就按了,发现门外电瓶车响了。到中午时同案犯来网吧我就把事情跟他说了,他就拿了个消防栓的东西去砸锁了,但是他叫我放风,我也照做了。砸锁骑车当车都他一个人干了,给了我70元钱。第三次大概是9月初的时候,他一个人叫了辆三轮车把一辆停在茶餐厅门口的爱玛电瓶车给托走了,搞车砸锁都他干的,当时我不知情,到了晚上8点多他找到我住的地方,然后叫我陪他一起去当,我就去了。就在那天被当地派出所抓了,但是那车没当掉。我们都被带进了看守所。现我被取保了。如果要判我可以判缓刑的几率有多大。我真的知道问题的严重性。真的认识到错误,也不想再进去了。请律师告诉我该怎么做可以缓刑。积极那退赃是不是把同案犯给我的70元钱交到派出所还是法院,然后交罚款这样就判缓刑几率大了么我的年龄是18周岁。初犯。

律师回答:

按照车的价值赔偿受害人,可以争取缓刑。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第三十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第三十一条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也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关于取保候审判缓刑机会大么的相关刑事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刑事律师

相关阅读

相关阅读

取保候审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浅析取保候审法律关系

浅谈完善取保候审制度

刍议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实践及完

取保候审保证书的格式、样本、范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