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浙江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9-07-09 浏览:703
2006年浙江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546元16294.00元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096元6660.00元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0636元12254.00元

4、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4659元5215.00元

5、职工平均工资23101元25572.00元

6、农村居民误工费

7、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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