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与施工方签劳动合同受伤大概赔什么项目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9-07-14 浏览:514

人身财产上的损失都是受害人遭受的实际损害,加害人对这些损害有足额、充分的赔偿的义务,这不仅是对受害人的补偿,对加害人的惩罚,更是维护法律的权威、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必要手段。

法律咨询:没有与施工方签劳动合同受伤大概赔什么项目

在施工期间没有与施工方签劳动合同受伤大概赔什么项目,大概可以赔多少

律师回答:

1,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局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等级不同赔偿的标准不同,而且与本人工资挂钩;

2,施工方在一个月之内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你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3,施工方没有给你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由施工方承担;

4,个人承包经营违法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第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伤认定中,可以进行以下调查核实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

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并作出调查笔录;

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调查核实工作的证据收集参照行政诉讼证据收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格式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出具证据部门重新提供。

第十四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五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保守有关单位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

为提供情况的有关人员保密。

人身损害推荐律师:刘刈律师

刘刈律师,武汉大学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刘刈律师涉足刑事、民事以及非诉讼业务。精通刑事法律、合同法、公司法、劳动合同、侵权法及诉讼法律等,尤其对于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往往能化腐朽为神奇!

刘刈律师担任多家大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熟悉公司运作模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参与各类大型商务谈判,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建议,预防和降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草拟各类合同、法律文件、律师函等,为企业安全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办公电话:0755-25986921,13480934421E-mail:liuyihb@126.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27号新城大厦西座17楼

关于没有与施工方签劳动合同受伤大概赔什么项目的相关刑事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刑事律师

相关阅读

相关阅读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项目及标准

专业律师在房地产项目开发中的作用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的具体法律规

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赔偿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