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种情形受害人有权获国家赔偿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9-11-04 浏览:1085

成都律品科技法律知识库收集整理的关于13种情形受害人有权获国家赔偿相关法律知识及内容仅供参考,刑事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刑事律师。

最高检和最高法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在特定情况下,13种情形属于终止追究刑事责任或侵犯财产权,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司法解释规定,解除、撤销拘留或者逮捕措施后虽尚未撤销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判决宣告无罪,但是符合下列6种情形之一的,属于终止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这6种情形为:

办案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

解除、撤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措施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法定期限届满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超过三十日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人民法院决定按撤诉处理后超过三十日,人民检察院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人民法院准许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撤诉的,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对刑事自诉案件按撤诉处理的。

但赔偿义务机关有证据证明尚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且经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查属实的,应当决定驳回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申请。

司法解释规定,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后,有下列7种情形之一,且办案机关未依法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或者返还财产的,属于侵犯财产权,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这7种情形为:

赔偿请求人有证据证明财产与尚未终结的刑事案件无关,经审查属实的;

终止侦查、撤销案件、不起诉、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措施,在解除、撤销强制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未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措施,立案后超过两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超过三十日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人民法院决定按撤诉处理后超过三十日,人民检察院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对生效裁决没有处理的财产或者对该财产违法进行其他处理的。

但有第三项至六项规定情形之一,赔偿义务机关有证据证明尚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且经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查属实的,应当决定驳回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申请。

相关阅读

相关阅读

赡养义务的具体内容有哪些?法律如何规定违反赡养义务责任情形?

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起诉离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梁丽申请国家赔偿,资深法律人抱头痛哭?

国家赔偿法对违法罚款等强制措施赔偿规定

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