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房子分割内容应当怎么写?婚姻律师咨询

来源:网络收集 发布时间:2018-11-25 浏览:741

专业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协议离婚房子分割内容应当怎么写?的相关法律咨询解答。婚姻问题法律咨询请找专业离婚律师。

在实际生活当中,协议离婚的状况也是比较常见的,一离婚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去登记离婚,当然关于财产的问题和孩子的问题都会达成一致,确定了相关事项之后,需要写一个协议书,很多人想要清楚了解一下,协议离婚房子分割内容应当怎么写?

一、协议离婚房子分割内容应当怎么写?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针对夫妻财产,双方经过协商后约定如何分配的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是双方平等自愿的真实表示,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

二、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怎么写?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等协议进行分割。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怎么写,包括哪些内容呢?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其次,必须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离婚而分割财产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3、离婚后,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如何给付,给多少。未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时间及方式等。

4、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7、违反协议的责任。

司法解释

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的或应当取得的破产安置补偿费应为夫妻共同所有,但考虑到实践中存在着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较短,以及破产安置补偿费的具体构成,包含非工资补偿或安置补偿内容等特殊情形,若简单将安置补偿费用,一概作为共同财产处理,反而有失公平,并容易激化矛盾。

因此,若诉讼中当事人对破产安置补偿费是否均属共同财产争议较大,难以确定其中属于共同财产的具体数额时,人民法院可通过被安置方的婚龄与其工龄的比例来计算安置补偿费中属于共同财产的数额。具体而言,该比例大于1,则所取得的破产安置补偿费均作为共同财产;比例小于1,则破产安置补偿费中相同比例部分,为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协议书主要指的是夫妻双方关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经过协商之后,约定了如何进行分配的规定,房屋分割的话,只要双方能够协商一致,法院是予以支持的,除此之外,也给大家简单介绍了一下房屋分割基本原则。

以上就是关于协议离婚房子分割内容应当怎么写?的相关法律知识,更多婚姻法律知识,请在本网浏览,或者直接咨询律师。

相关阅读

相关阅读

协议离婚房子没过户手续应当怎么办?婚姻律师咨询

如果夫妻离婚房子还在贷款怎么办婚姻律师咨询

在我国夫妻离婚房子贷款谁还婚姻律师咨询

在什么情况下会进行离婚房子强制拍卖?婚姻律师咨询

根据法律的规定离婚房子给孩子怎么办理?婚姻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