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领取结婚证的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婚姻法律咨询

来源:网络收集 发布时间:2018-12-01 浏览: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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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明是国家按照一定的程序给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所颁发。它实际上是双方当事人在法律上存在着婚姻关系的一种证明。当然在我国,如果没有领结婚证的话,但是已经同居,并且按照夫妻的一些进行日常生活,因此是属于事实婚姻,那么。未领取结婚证的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未领取结婚证的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未领取结婚证的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二、事实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认定标准如下:

事实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事实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男女双方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事实婚姻离婚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事实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事实婚姻的认定

对于构成的事实婚姻,我国法律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可以明确的,财产分割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的,如果没有领结婚证,但是构成的事实婚姻也需要按着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如果没有构成事实婚姻的话,只是同居的话,那么按照共有财,有没有觉得那些直播的主播就算什么事都不用干呐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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