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咨询:离婚房产不过户的后果是什么?

来源:网络收集 发布时间:2018-12-21 浏览: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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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时存在许多财产分配问题,房产便是其中之一。那离婚房产不过户的后果会是什么?房产不过户,在法律意义上房产就没有所属权,房产还属于原持有者。下面法律为大家整理协议离婚房产过户方面的相关内容,帮助大家做好协议离婚财产的合法分配知识普及,以便在破裂的婚姻关系中避免遭受利益损失。

一、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

1、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2、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3、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4、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5、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6、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二、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三、离婚房产不过户的后果

未进行产权过户,产权仍然属于原产权所有人所有,离婚不过户无法拥有产权。国家实行不动产的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合法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协议和公证,不代表住房产权发生转移。只要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住房还是原房主合法所有。国家实行不动产的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合法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 《物权法》规定:

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以上内容可知,离婚房产过户需要三种合同、两种证明、两种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离婚房产不过户的后果就是房屋产权无归属者,在法律上房产不属于自己。希望广大网民离婚时注意以上房产过户办理的相关要求,谨慎离婚。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房产不过户的后果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更多婚姻法律知识,请在本网浏览,或者直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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