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制度】全球化时代中国死刑制度改革方向的确立
关于中国死刑制度改革的方向,概括而言,无外乎三种主张:一是主张保留现有的死刑制度不变;二是主张逐步限制和减少死刑,但不废止死刑;三是主张逐步限制和减少死刑,并最终废止死刑。其中第二、三种主张在路径上会有阶段性的重合,但由于最终目标的不一致,因此即便在相同阶段其对死刑的限制和减少幅度等也会存在一定的区别。笔者认为,从应对死刑变革全球化挑战的角度,中国死刑制度改革的方向应当是以现有的死刑制度为基础、逐步限制和减少死刑并最终废止死刑。其中,限制和减少死刑可以作为中国死刑制度改革的近期目标,而全面和彻底废止死刑则可以作为中国死刑制度改革的远期目标。这是因为:
第一,从国际方面看,限制和废止死刑是当前国际社会的主流,并为许多国际法律文件所规定。据统计,截止2008年6月底,中国政府签署或者加入的人权类国际公约共有23部。在这些人权国际公约中,有多部与限制或者废止死刑的问题紧密相关,如《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等。这些公约都无一例外地强调了对死刑的限制。同时,一些国际性法律文件如2007年12月18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第62/149号决议,还号召在全世界范围中止执行死刑。对此,中国应当顺应死刑变革的国际潮流并切实履行有关死刑的国际义务,逐步限制和减少死刑并最终废止死刑。
第二,从国内方面看,民众对限制与废止死刑并非完全不能接受,限制与废止死刑逐渐在当今中国有了一定的社会基础。虽然当前许多调查表明,中国绝大多数民众还都赞成死刑,但有的调查得出了一些积极结论。如有调查显示,关于对死刑的总体态度,虽然主张保留死刑的人数占到了被调查对象的90%,但是其中主张“完全保留死刑”的仅有29.9%,有60.1%的人主张“限制和减少死刑的适用”。而当被问及“有学者主张用其他的方法来代替死刑,如用不可减刑、不可假释的无期徒刑代替死刑,对此,您是否能接受”时,有62·2%的人表示可以接受。该调查表明,在具备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民众对限制与废止死刑的接受度还是比较高的。可以相信,随着中国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人权意识的不断提高,能够接受限制和废止死刑的民众还会不断增多。
可见,中国死刑制度改革以现有的死刑制度为基础,逐步限制和减少死刑,并最终废止死刑为发展方向,符合全球化时代对中国死刑制度改革的要求,也具有一定的国情民意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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