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的主要职权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
在现代社会,诉讼是国家司法活动的重要内容,国家司法权通过诉讼活动得以实现,从而达到解决社会纠纷、实现法律正义的目的。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其中,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
1、对于依法应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并在侦查终结后对案件进行审查,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
2、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决定起诉的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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