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补充侦查的期限和补充侦查次数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9-06-18 浏览:1449

浅析补充侦查的期限和补充侦查次数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对补充侦查的期限的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退回本院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期限、次数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关于浅析补充侦查的期限和补充侦查次数的相关刑事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刑事律师

相关阅读

相关阅读

试谈有关羁押期限规定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执行是怎样的

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试谈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制度的完善

取保候审期限怎样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