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抓记者律师拟申请取保候审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9-06-19 浏览:649

“我今天已经跟张家口警方接触了,但他们没说出记者被拘的任何理由,只是表示向上级汇报后,明天上午给答复。”昨日下午,北京《网络报》总编辑任鹏宇向早报记者说。在得知《网络报》报社记者关键被河北张家口警方带走后,16日上午,任鹏宇赶赴张家口市。

律师拟申请取保候审

14日,一条“记者调查太原房产商土地违规时离奇失踪”的帖子在网上广泛传播,最终引起媒体关注。帖子中所称“失踪”的记者就是关键。此后,新华网山西频道15日爆出消息称,“记者15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网络报》记者关键因涉嫌受贿于12月1日被河北省张家口市警方带走。”

“我已经见完公安局经侦支队的队长和政委,他们什么都没有回答,只是表示要向上级汇报。”昨天,《网络报》总编辑任鹏宇告诉早报记者,关键的代理律师王三中已经介入案件,并已向警方提出会见关键以及申请取保候审等事宜。

任鹏宇说:“现在只是嫌疑,不存在受贿问题。”

昨晚8时,张家口市公安局宣传部一位宋姓警官对早报记者表示,该案件是上面指派,由张家口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主办,涉嫌的罪名以政治部主任赵天霄表示的“涉嫌非公务人员受贿罪”为准,但对于关键涉嫌非公务人员受贿的数额和其他细节,宋姓警官表示,由于在侦查阶段,现在还不方便透露。

通知家属有碍侦查

16日上午,张家口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赵天霄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采访时表示,关键确实是被张家口警方刑拘,理由是“涉嫌非公务人员受贿罪”。对于为什么刑拘14天,警方一直没有通知家属的问题,赵天霄解释说,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通知家属,有可能妨碍侦查的话,警方可以不在48小时内通知家属。

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高清会律师同时表示,“有碍侦查的情形”一般指的是在嫌疑人被拘留后,如果通知家属或者单位,将造成互相串供的情形。

失踪案时间表

11月底,《网络报》社派关键赴太原采访。

12月1日16时左右,关键给《网络报》总编辑打完电话后失去联系。

7日,关键在太原所住的酒店监控录像显示,12月1日18时,关键在酒店大厅被5名男子带走。

8日,《网络报》总编辑助理李双龙赶到太原,警方称只能认定为失踪,暂不能认定为绑架。之后几天,案件毫无进展。李双龙于是把关键失踪的消息发到互联网上。

16日上午,张家口警方证实刑拘关键,理由是“涉嫌非公务人员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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