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适用】老人不适用死刑的意义探究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草案》修正情况的汇报。相较于8月25日第十六次会议提出的草案,现草案在“七十五岁老龄人犯罪不适用死刑”的一般规定之上,加了“犯罪情节残忍除外”的限定条件,形成了一个折衷方案。尽管如此,“老人不适用死刑”的主旨思想并没有受到实质影响,这在我国暴力与非暴力犯罪刑罚体系中成功打开了一个突破口。
死刑是最严酷的刑罚。在“复仇正义”占主导思想的时代,死刑是维系社会正义的基石。然而,即使在古代社会,对特殊群体的犯罪,法律也总会预留一个空间,让一部分人免受法律最严厉的追究。如中国春秋战国之时,就有矜老恤幼的“死刑不上老幼”的传统;这个传统一直延续下来,在唐朝《唐律》上仍可看到。当然,除了“死刑不上老幼”外,“刑不上大夫”也是封建社会刑罚的一个特征。
现代社会是权利复兴的时代,“复仇正义”也开始向“矫正正义”靠拢。世界上很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死刑十分慎重,要么废除死刑,要么不适用死刑,要么判处死刑但不执行。美国虽名义上属于适用死刑的国家,但全国有一半以上的州事实上已经废除了死刑。日本也是保留死刑的国家,但日本每年处死的犯人不超过10个。从世界潮流上看,减少或废除死刑是一个发展方向。
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在废除死刑的进程上都采取了渐进主义。联合国1989年通过的《保护死刑犯权利的保障措施执行情况》中,倡导成员国在刑法中规定死刑适用的年龄上限,而这样的倡议是基于人道主义情怀。研究发现,老年人犯罪,多与老年人智商和判断力下降有关,也与社会应有福利体系不健全和社会关爱缺失有关。老年人被处死,虽然能令犯罪受害者及家属一解仇恨,但对人类伦理秩序会造成相当大的冲击。2003年,一位88岁老人因故意杀人被湖南衡阳中院判处死刑,就曾引发社会热议。我国此次修法在部分群体上免除死刑,具有深远的意义。
不容否认,现阶段并非人人都赞同“老年人免死”法律。这部分原因是来自于民众担心这一规定会成为一些高龄犯罪的保护伞,也有人认为这样的规定违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笔者认为,老龄人不适用死刑,并不等于不受刑责;因担心一部分人犯罪后会逍遥法外而坚持普遍死刑制,这是不必要的。而作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精华的“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特权”的法治精神,则更应该牢牢树立起来。这个基石是所有法律存在的“合理性原点”,只有保证了这一点后,才能打消民众对修法的疑虑。
刑事辩护
关于老人不适用死刑的意义探究的相关刑事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