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监外执行的概念界定
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的方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监外执行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
取保候审顾名思义就是被拘留或逮捕后不被关进看守所,而在外面等待法院的审判。取保候审是没有判决之前。而监外执行则是对于已经判决的案件,被判刑后不进监狱,不在监狱内服役,在监狱外面执行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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