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赔偿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9-07-09 浏览:766

目前,在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侵害生命、健康和身体权导致的损害赔偿纠纷占了很大比例。由于有关的一般性立法不完备,特别法规的规定不够协调统一,尤其是近20多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国民人均收入不断提高,使得这些案件的审理较为困难,其中,赔偿数额的确定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和热点,最高人民法院也一直在研究作出这方面的司法解释。

以下是民事赔偿相关知识的汇总,仅供参考。

◇简述民事赔偿责任

目前,在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侵害生命、健康和身体权导致的损害赔偿纠纷占了很大比例。由于有关的一般性立法不完备,特别法规的规定不够协调统一,尤其是近20多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国民人均收入不断提高,使得这些案件的审理较为困难,其中,赔偿数额的确定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和热点,最高人民法院也一直在研究作出这方面的司法解释。

公民的健康权和身体权受到侵害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致人伤残的,另一种是致人死亡的.其民事赔偿责任也有不同的规定...全文

◇民事司法赔偿的涵义

综观世界各国的国家赔偿制度,国家赔偿大致由立法赔偿、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三个方面的内容构成。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国家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大块,不包括立法赔偿。但是,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和法制建设的需要,在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有关国家赔偿的若干司法解释中,国家赔偿的范围有所扩大。国家对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所造成的损害也承担赔偿责任...全文

◇完善我国民事司法赔偿制度的一些想法

[内容摘要]: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如果违法行使职权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依法取得民事司法赔偿。但是,由于现行的国家赔偿制度主要限定于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民事司法赔偿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致使受害人获得国家赔偿的机会和获得赔偿的范围十分有限。建立和完善我国民事司法赔偿制度,不仅有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助于提高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全文

◇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浅析

一、诉讼当事人

通过诉讼的途径追究证券交易市场中不法行为者的民事责任,首先就要面临如何确定诉讼当事人的问题。什么样的投资者可以作为原告被告又是谁

原告

合格原告的范围,应按不同的责任形态和不同的责任阶段而作具体分析。

《证券法》第63条规定:“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公告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全文

◇涉刑民事案件精神损害赔偿实务研究

随着“以人为本”价值取向的倡导,精神损害赔偿的理论及立法在近十年来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由于学说的不统一、立法的不健全及司法者对法律理解的差异,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实务比较混乱,亟待研究规范。本文所指涉刑民事案件是指民事诉讼中诉讼主体或案件事实可能与刑事问题有牵连,但独立于刑事案件之外的不包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案件。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实务界一般认为,民法通则第120条第1款的规定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基础...全文

◇交通事故致工伤事故赔偿制度研析

本文从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事故赔偿及其竞合的基本理论等三个方面切入,研析了因交通事故而导致工伤事故赔偿这一法律制度。文中归纳了两种赔偿责任的概念和主要区别;分析了我国相关规定的历史沿革及赔偿模式的发展演变;重点论证了现行规定的弊端与缺陷并提出了完善与修正的建议。意在加强和完善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充分法律保护,以体现以人为本,公正公平的法治理念。

交通事故与工伤事故是两类不同性质的法律事实,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事故赔偿是两类不同性质法律关系所产生的两类不同性质的法律责任...全文

◇试论我国精神损害民事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120条确立了精神损害民事责任制度。从有无财产内容来看,致人精神损害的民事责任方式可以分为非财产性责任方式和财产性责任方式。“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属于前者;“赔偿损失”属于后者。那么,非财产性责任方式和财产性责任方式的关系如何它们在法律适用上有何特点值得探讨,现笔者略提一二,愿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从整体上看,我国精神损害民事责任形式可称为“主次适用型”。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全文

◇抢劫引发的民事赔偿案案例分析

事件

段宏飞是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人。几年前,他与别人合伙在洛阳开办了一家修理门市部。小伙子吃苦耐劳,为人随和,他用自己的劳动赡养年迈多病的父母。此期间,他结识了一个叫张顺利的出租车司机。张顺利是洛阳某厂的一名待岗职工。为挣钱贴补家用,2002年,他借钱买了一辆旧出租车从事出租车客运。要说生意还说得过去,可是车毕竟是旧车,大问题小毛病不断,在修车过程中,他认识了段宏飞。2003年元月份,张顺利的车在段宏飞的维修店进行了一次大修...全文

◇侵财刑事案件民事赔偿

盗窃、抢劫、抢夺等侵犯财产权的案件,在各类刑事案件中所占的比例较高,公民财产权受到侵犯,国家则以刑罚的方式对犯罪分子予以惩处。在犯罪分子服刑之时,受害人得到了心理安慰,但受害人被侵犯的财产权利是否能得以弥补或恢复,实践中,一般在刑事判决中,以追缴赃款、赃物退还受害人的方式,使受害人的损失得以弥补一部分,但其所受的损失难以得到全部补偿。

为此,一些受害人曾提出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民事赔偿之诉,对此,笔者作一阐述...全文

◇在非刑事司法赔偿中国家责任与民事责任的区别

申诉人李某所在的镇要拓宽公路,需要占用李某的菜地,因就补偿问题未达成协议,李某拒不退出菜地。镇政府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李某排除妨碍,并申请先予执行,法院受理了该案并先予执行,将李某的菜地铲平。二审法院认为该案不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裁定驳回了镇政府的起诉。李某遂要求赔偿其菜地的损失。本案中,菜地的损失是由政府申请先予执行错误和法院定性错误共同造成的,因此,单独由政府按申请错误赔偿,或是由法院按违法执行赔偿都不恰当,而是需要在两者间进行责任划分,这也正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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