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河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9-07-10 浏览:647

2008年河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90.5元

农民年人均纯收入4293.4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235元

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786.8元

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30.45平方米

农民人均居住面积30.1平方米

河北省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1690.5元,比上年增长13.4%。其中,工资性收入8325.7元,增长17.8%;财产性收入163.8元,增长44.3%。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293.4元,比上年增长12.9%。其中,工资性收入1754.3元,增长15.8%;财产性收入115.8元,增长7.5%。居民消费保持了较快增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235.0元,增长12.1%;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786.8元,增长11.7%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冀劳社办[2008]61号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二○○七年全省在岗

职工平均工资和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的通知

各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省直统筹单位:

根据省统计局统计结果,现将2007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全省平均养老金予以公布,供2008年计算离退休人员待遇时使用。

2007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9911元,月平均为1659.30元。

2007年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11472元,月平均养老金956元。

2007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为925元。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说明:河北省2007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2006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加了3321元,增长幅度约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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