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法律制度作为一种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其运作的法理学依据是无罪推定原则,即在法庭依法判决被告人有罪之前,不得轻易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
法律咨询:刑事案件请律师协助取保需要什么条件
我朋友以前是普通协警,因为一个案子派出所所长没处理好被翻了案,现在牵连到我的朋友,当时我朋友只是作为协警打了当事人,上边还有队长所长和2个正是警员。现在已经在看守所里50多天了还没有什么结果。请问请了律师以后用多久能把人保释出来
律师回答:
你好,要看具体案情,建议与律师面谈
相关法律知识:
《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条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第二十一条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第二十二条在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已经采取取保候审的,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时,如果需要继续取保候审,或者需要变更保证方式或强制措施的,受案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对继续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原则上不变更保证金数额,不再重新收取保证金。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受案机关应当在原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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