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的计算标准举证指导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9-07-11 浏览:719

【误工费】误工费的计算标准举证指导

用人单位出具的月工资证明,根据税法相关规定,月工资在1600元以上的,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所以,误工费用计算标准的有效证据也相应地分为月工资在1600元以上和l600元以下两类:月工资在1600元以上的,不仅需要用人单位出具因故误工被扣除的工资收入,还需要出具相应月份的纳税证明。此两项结合,才能有效地证明其因事故所发生的误工费用。本案中,龚树华主张月误工费用3883元,已经明显高于纳税最低限额,但其仅提供了用人单位北京市环卫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清分公司出具的“由于龚树华本人缺勤影响其7月各项收入,金额合计为3883元”证明,而缺少了相应纳税证明,所以,法院只能按照个人最低纳税限额l600元支持其误工费用。

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在1600元以下的,是无需缴纳所得税的。因此,赔偿权利人在主张误工费时,是否需要提交纳税证明,应当视其主张的月工资标准而定。

如果其主张的误工费月工资在1600元以上的,其不仅需要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其因交通事故被扣的工资收入,还须提交相应月份的纳税证明。这样,才能构成其主张的误工费用月工资计算标准的完整证据链。否则,法院最后只能按照l600元标准计算其误工月工资。

如果其主张的误工费月工资在1600元以下的,一般而言,只需提交加盖用人单位财务公章的工资损失证明,即可证明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

综上可见,关于误工费能够得到支持的关键证据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第一,受害人交通事故后住院治疗的,住院治疗期间的误工费不须特别医疗机构证明;但出院后,或者受害人没有住院治疗仅在门诊治疗的,必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需要休息具体时间的诊断证明,法院才会认定受害人要求的误工费具有合理性。

第二,受害人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除了需要载有具体休息时间的诊断证明书外,其误工费的具体数额根据受害人提供的误工收入减少证明而定。注意,需要的是误工收入证明,而不是收入证明,即需要的是因为交通事故发生的收入减少的证明,通常表现为事故前后的工资对比、收入税单等证据。

推荐律师:倪泽仁北京倪泽仁律师138011090121993年调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检察官学院执教,培训全国省、市两级人民检察院正、副检察长和在职高级检察官,并先后担任国家检察官学院培训部主任、教务处处长。2001年至2003年受最高人民检察院指派担任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主管批捕、起诉的副检察长。倪泽仁律师1981年取得律师资格并开始执业,兼职从业20余年来主要办理全国各地重大刑事案件,足迹踏遍21个省、市、自治区。由于其具有培训全国高级检察官的工作背景和从事刑事法律教学的专业履历以及在律师业界刑事辩护的区域影响,刑事案件办理数量始终占据业务之首,被媒体誉为“中国著名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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