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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把被继承人的遗产房屋转归继承人所有的一种法律行为。遗产房屋继承的形式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代位继承、转继承、遗赠等。继承人是申请人,可以自己也可以委托他人到建委交易大厅办理,一般在3个工作日可以办完。
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一般现场填写,不用提前领取;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继承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
5、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嘱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6、楼房提供房屋所有权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复印件一份(附表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附表不复印房产证号,房屋所有权证中没有附图表的,可不提交);
7、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遗赠);
8、多个人共同继承一套房屋的,应提交共有协议(原件),约定由何人持房屋所有权证、何人持房屋共有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