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咨询:婚前全款房产离婚分割怎么办?

来源:网络收集 发布时间:2018-12-21 浏览: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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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房子是结婚的基础,一般女方都要求对方有房子,但是如果婚前一方已购得一套房产,结婚后房产的归属问题是很多人关注的问题,特别是离婚时涉及到财产的分割,这关乎夫妻双方的利益问题,那么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婚前全款房产离婚分割的问题。

一、婚前全款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结婚后这套房子是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房子归谁还要看房屋落在谁的名下。

两种情况:

(1)如果房屋是落在你们二人的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时没有约定份额,离婚时不考虑出资状况,可按平分处理。

(2)如果房屋只是落在一人名下:在同居期间,那法院基本会按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按份共有处理。 涉及到离婚时,如果双方商议不成,另一方如果不能拿出当时出资过的证据,则无权分割房产。

二 、《婚姻法》有关规定

根据我国的《婚姻法》,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即婚前全款买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在这个条件下结婚并不能将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加名,离婚房子毫无疑问还是个人的。加名实质上算是一种赠与行为,加名后另一方有权分割房产。

三、婚前买房,这些情况将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婚前买房时,无论谁出资,这些情况都将认定房屋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1、婚前全款买房,房产证登记双方名字,则房子为共同财产。

2、婚前两人按揭买房,房产证登记双方名字,婚后还贷,则房子为共同财产。

3、婚前双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登记双方名字,则房子为共同财产。

4、结婚前A全款买房,房子登记在AB名下,视为A将房子的一半送给B,属于AB共同财产。

5、结婚前A全款买房,房子登记在A名下,结婚后将房子变更登记在AB名下,视为A将房子的一半送给B,为AB共同财产。

6、结婚前买房A付首付,房子登记在AB名下,婚后AB共同还贷,则房子为AB的共同财产。

四、通过公证可以保障个人婚前房产

某些情况,无论男女双方某一方单方出资或双方共同出资买房,都将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一旦婚姻关系破裂,双方均可分得一半的房产。有下列情况,为了避免离婚时不必要的纠纷,保障个人利益,可以办理婚前房产公证。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可公证为共同财产,可以写明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

一般来说,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全款买的,是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房子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是按一定比例分割的。若要避免产生纠纷,应在婚前做好个人财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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