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定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9-07-09 浏览:568

关于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关于关于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定的相关刑事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刑事律师

相关阅读

相关阅读

2008年广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赔偿方式

日本的环境损害赔偿立法探讨

我国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的含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