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扶养人生活费】受害人与被扶养人两地分居以何种标准计算生活费
笔者认为,抚养费计算标准的适用总体上应坚持客观为主和合理预见为辅的原则。所谓客观,即是户口登记状况和生产、生活状况与消费水平,非农业户口的按照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标准计算;农业户口则按照农村居民的标准计算,但在城镇居住、工作满两年的,依城镇标准计算。在被扶养人未办理户口登记的情况下,就应根据被扶养人父母的工作、生活及户口登记状况等因素对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支出作出合理预见,据以确定适用标准。
假如父母双方都是农村或城镇户口,且长期生活在农村或城镇的,被扶养人的抚养费标准依父母户口确定。假如父、母一方为农业户口、一方为非农业户口,生活在城镇两年以上,或者虽然不满两年,但有在城镇长期居住的意愿,或者存在其他情形,使人完全有理由相信他们将在城镇长期居住,依城镇标准计算;否则,按农村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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